宜春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簡介
宜春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是以宜春學院高安校區為基礎,經江西省人民政府(贛府字[2014]12號)批準設立的一所普通高等專科學校。
學校創辦于1906年的高安師范傳習所,1946年改名為“江西省省立高安師范學校”,1949年江西省教育結構調整時更名為江西省高安師范學校,2005年江西省人民政府決定高安師范成建制并入宜春學院,設立宜春學院高安校區,2014年經江西省人民政府批準設立為宜春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。
宜春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辦學條件
學校現有349名教師(省學科骨干教師14名,副教授以上職稱者69人,碩士以上學位者130人);設有9個教學院和一個宜春校區管理處:學前教育學院、初等教育學院、外國語學院、美術與設計學院、音樂舞蹈學院、體育學院、馬克思主義學院、創新創業學院、繼續教育學院和宜春校區管理處;開設了學前教育、早期教育、小學教育、語文教育、數學教育、英語教育、音樂教育、美術教育、視覺傳播設計與制作、智能產品開發、空中乘務、軟件技術、心理健康教育、商務英語、幼兒發展與健康管理等15個專業;學校與時俱進,主動適應市場經濟,通過強強聯合,積極引進南昌興中鐵道航空職業培訓學校合作辦學。全日制在籍學生8553人;各類實驗室208個;附屬幼兒園、小學各1所;實習基地220個。教學設備總值1902.23萬元;圖書資料33.62萬冊,電子圖書140萬冊。校園占地1231畝;校舍建筑面積16.97萬平方米,其中教學行政用房16.14萬平方米,校內創新創業孵化基地3000平方米。
宜春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升學方式
大專學生畢業當年,成績優秀者均可報名參加“專升本”考試,可錄取到本省高校完成本科階段學習,獲取本科文憑和學士學位;大專學生在校學習期間,可以通過參加學校組織的自學考試專升本。
宜春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榮譽獎項
學校秉承優良的辦學傳統,依托良好的社會聲譽,立足江西,輻射全國,積極努力辦人民滿意教育,得到社會公眾的廣泛認可。改革開放恢復高考后,學校曾8次獲得“全省文明單位”榮譽稱號,被譽為“贛中師苑一桿旗”。1997年被原國家教委確認為全國中師標準化學校,2000年被江西省教育廳列為全省重點辦好的13所師范院校之一,2005年經江西省教育廳評估認定為21所具備培養小學和幼師條件的院校之一,2005年學校在全省范圍率先開展幼教、小教師資的定向培養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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